市區街道商號招牌參差不齊、大小不一,致造成雜亂有礙觀瞻,並浪費社會資源。公所遂研訂計畫在太平路段設置統一招牌示範區,向上級政府提出申請補助,承內政部營建署於八十八年度補助新台幣參佰伍拾萬元,獲准後即與該路段商家舉行六次說明協調會並取得商家一致共識,始進行作業,並於88年6月15日前完成。內政部營建署指定本鎮為統一招牌觀摩地點,已於八十八年六月廿八日邀集全省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蒞鎮觀摩招牌指導。因經費不足致無法全段施設,已再擬具後續計畫向上級政府爭取經費,並獲允於88年度下半年及89年再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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